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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2022年一季度上海局列车行李员抽考题库
所属行业: 铁路 二级分类: 客运段
试题题数:共有【629】题 打开方式: Android/
添加时间: 2022/2/27 22:31:32 点击次数:  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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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简介及使用说明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途中巡视看管计划原则上押运人每间隔()小时以上进入行李车货仓内作业一次。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列车行李员退乘时将“押运包裹巡视看管时间表”上交,保管期限不少于()天。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处罚。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损失款额()未满10万元的为二级损失。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估计损失款额达到一级损失等情况时,应在1小时内逐级报告,并在()小时内向有关车站、直属站段、集团公司和有关铁路公安部门以电报形式拍发“货物损失速报”。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货物损失按损失款额分为()级。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旅客的票价和行包的运价里程以()为计算依据。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客运运输费用由()构成。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迟交票款、运费、杂费时从应收该项费用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交一日,按迟交总额的()核收运输费用迟交金。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行李运价率为()。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计算行李运价的起码里程为()。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旅客托运行李在()以内的(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按行李运价计算。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新职人员和在职人员的安全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分。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新职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少于()学时。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下列不属于“消防安全”的培训内容的()。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行包、货物的保价费每批起码额为()元。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行包托运人或收货人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赔偿要求的有效期限为();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在运到期限期满后,经过()仍不能交付的行包、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可按全部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赔偿要求。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赔偿额尾数不足1元时,按进整处理至元。起码赔偿额为()元。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应采用()或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标志。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站车服务设施的引导标志不应采用()。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站、车间发生问题应本着()的原则,积极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应优先安排装运。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承运行李应要求旅客出具()。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放射性物品与食品配装要隔开()以上的距离。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运输距离在()千米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行李运输中不得夹带的物品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站车分布情况,设立徐州、合肥、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6个监察网点。合肥、南京、上海、杭州网点设( )客运监察;徐州、宁波网点设( )客运监察。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集团公司聘任的客运监察,任期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集团公司聘任的客运监察执行日常检查任务时,原则上不少于( )人。特殊情况下可( )人检查,但须留存检查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各监察网点每月按照集团公司检查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各网点监察每月对各客运站车实行全覆盖轮动检查,检查不少于( )个站车单位(其中检查客运段普速列车不少于( )趟、动车组列车不少于( )趟)。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铁路客运价格的实施或调整应以( )为依据,并按规定对价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参数维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规定,铁路客运价格的实施或调整,按规定需对外公告的应及时(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客运价格政策,自觉规范( )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的标准轨距为()。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NRC-->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率由<--NRC-->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NRC-->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发出领取通知之日起满()仍无人领取的包裹,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可对公告满90日仍无人领取的行李、包裹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保管等费用后尚有余款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可以自变卖之日起()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上缴国库。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每件小件包裹的重量不得超过()公斤。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每件小件包裹的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厘米。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小件包裹到达内地目的站后,收货人应在()日内领取。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小件包裹全部或部分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每公斤(含包装在内)不超过港币()元。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小件包裹的计费重量以每( )公斤为单位。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按小件包裹运输?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自行车、残疾人用车(包括动力车)按每辆()公斤计算。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人员每月深入站、车执行稽查任务的时间应不少于工作日的()。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人员在()时不得少于二人。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铁财〔2020〕102号), 收入稽查人员在()时,应当向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出示稽查证。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行包牵引车司机应取得()作业许可。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行包拖车货物码放高度距离地面不超过()米。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行包拖车货物码放重量不超过()吨。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严禁牵引车在站内行驶速度超过()公里/小时。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列车中途站装卸车时,按站停时间每分钟不超过()件掌握。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在宽度大于 12 米的站台上直接调头作业时,牵引拖车不得多于()辆。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列车中途站装卸车时,单件重量在15至20千克的,最大每分钟装卸总重不超过()千克。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站台上有旅客乘降作业,确因作业需要通行时,必须落实专人引导,且通行速度不得超过()公里/小时。。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行包拖车行驶过程中,拖车上只允许最后一辆的尾部站人押运,且站立人员为()名。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编挂拖车重车不得超过()辆、空车不得超过()辆、空重混编不得超过()辆。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收缴的剧毒、腐蚀、放射、传染性等危险品应立即交()处理。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强氧化剂、剧毒、放射、传染性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品,应在查获后()内报集团公司客运处、上铁公安局和车站管辖所属铁路公安处,并及时交所在省、直辖市公安或环保部门认定,由专门部门处理。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相关危险品短驳、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规定。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劳动安全工作要贯彻( )的方针。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集团公司以杜绝从业人员伤害的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和程度相当的其它生产安全责任从业人员伤亡事故,杜绝( )人及以上群体伤亡事故。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集团公司以责任事故年死亡率控制在( )‰以下为劳动安全目标。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集团公司以责任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以下为劳动安全目标。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劳动安全教育培训要以( )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基础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 劳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成绩为( )分,其中与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专业知识等“必知必会”的考试内容不得有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接班点名时,开展劳动安全()活动,作业中携带和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料)不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运行和()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需穿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是否移动,然后在距机车、车辆()以外通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特殊工种应该具备相应的(),做到持证上岗。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公文数量较多时,须分别包装。每包重量不得超过()公斤,长、宽、高均不超过0.35 米。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逾期() 个工作日不领取的,车递公文收发室可向客运(车务)站段主管部门汇报。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超范围、超标准车递物品,按()类包裹加倍补收运费。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铁路局与所属站段间车递时限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铁路局所属站段间车递时限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同一寄送单位发往同一收件单位的物品不得超过()包。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按包裹办理的车递物品,寄件单位须出具(),在车站行包房办理包裹托运手续,按包裹运送。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去往同一方向的车递公文应选择()、最优车次,以减少交接作业,缩短公文在途时间。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挂号件《铁路公文物品运送单》交接时由列车行李员盖章,发站行包房留存()份。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车递公文的封套或其他包装应做到()。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一批或一辆行李车内放射性物品不得超过20 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千克。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押运包裹凭有效车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在快运公司指定窗口办理,一批包裹原则上限派()名押运人。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巡视看管计划按押运人换班时间逐行依次填写,换班时间一般不超过()小时。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行包损失是指行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而造成的损失。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对运输距离在()千米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单件重量在201 至300 千克的货物,发、到站必须为列车始发、终到站,且每趟列车限装()件。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单件重量在101 至200 千克的货物,到站必须为列车终到站,且每趟列车最多不超过()件。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押运包裹巡视看管时间表”一式()份。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适用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机车、动车组发出连续短声的听觉信号表示()。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 mm。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铁路旅客列车停靠的高站台安全标线距站台边缘()mm。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普速铁路部分规定,旅客列车停靠的高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为()。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机车、动车组发出一长声的听觉信号表示()。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动车组以外的列车中相互连挂的车钩中心水平线的高度差,不得超过() mm。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旅客高站台的高度为()。
《铁路行包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运〔2016〕259号)规定,行包实行()运输。
《铁路行包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运〔2016〕260号)规定,经旅客列车行李车运输的行包必须逐件安检、(),防止夹带危险品、禁运品。
《铁路行包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运〔2016〕259号)规定,因列车停站时间短、密集到达或行李车运能严重不足等原因,可在()中转。
《铁路行包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运〔2016〕260号)规定,因行包运输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按()等有关规定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被盗行包记录要记载货物存放地点、包装、破损状态、(),以及短少物品的具体品名、数量(无法判明短少数量时,应记明现有数量)。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对不能判明发、到站或托运人、收货人的无标记行包,应在()等不少于2人的情况下开装(包)检查,编制物品清单,寻找能正确交付的线索。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行包损失,应(),做到主动、及时、真实、合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对于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行包损失,应先对外赔付,后划分铁路内部责任,做到()。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发生行包损失应按规定编制行包记录,同时以()形式对行包损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必要时派人外出调查。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造成行包损失时,应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分为()类。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金额未满500元的,属()。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可能达到一级损失时,发现单位应在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或快运公司。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赔偿由()负责。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调查处理一般应在()办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尖端保密物品、放射性物品、麻醉品及精神药品灭失,构成行包()损失。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鉴定所支出的费用(包括整理、化验等费用),应在()中记明。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军用品、()国家禁止及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各种证件不得变卖,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两无行包保管、公告超过规定期限时,车站行包房应将两无行包交由()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列车担当段应自接到调查材料之日起为()个工作日内以查复书答复送查单位,抄知发站(营业部)、到站(营业部)及有关单位。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轻微损失的赔偿由受理营业部审核办理。赔偿要求人要求以现金支付赔款的,可不提出“赔偿要求书”,由营业部下达“小额理赔审批表”()完成现金赔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现行包异常,车站应与营业部办理(),必要时采取复磅和过安检仪查看等方法辨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铁路内部行包损失责任划分办法中,火灾责任以()认定的起火原因为依据认定定责。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试行)》规定,因承运对温度、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包裹,造成包裹变质的,列()责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发〔2006〕30号)规定,承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承运单位要查验、收取()。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发〔2006〕30号)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后,承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收货单位办理交货手续,双方对货物进行(),确保货物准确交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发〔2006〕30号)规定,铁路运输应当采用()、行李车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安全红线的制定要()。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安全红线要()。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客运安全红线的内容?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客运安全红线内容?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国家铁路的()的尾数保留至角。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客运杂费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除去旅客车票票价、行李包裹运价以外,铁路运输企业向()提供的辅助作业、劳务及物耗等所收的费用。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特定运价包括()等运价的计算。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本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的()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超过”、“大于”、()、“不够”——不包括本数。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以外”、“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下列是“铁路行业规章”的培训内容的()。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培训科目“消防安全”的培训内容包括()。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能力种类“规章制度”包括哪些能力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行李中不得夹带的物品一般是指()。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列车行李员应向押运人员说明()。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承运人的基本权利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用电器设备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铁保卫〔2020〕80号 )规定,下列电器设备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电器设备的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用电器设备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铁保卫〔2020〕80号 )规定,加热设备应确保()保护装置等功能正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用电器设备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铁保卫〔2020〕80号 )规定,集团公司常用电器设备使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的原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下列属于客运监察职责的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下列属于客运监察权利的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上铁客〔2019〕474号)规定:聘任的客运监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以()为主,原则上采取不定交路,()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铁路客运价格包括( )等。
《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定》(铁财〔2020〕75号)规定,运输收入是指运输企业在办理客货运输业务和辅助作业中,向()核收的运输全程票款、运费和杂费等运输费用的总称,其资金形态统称为运输收入进款。
《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定》(铁财〔2020〕75号)规定,客货营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货票据及报表的()复核制度,防止发生差错。
《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定》(铁财〔2020〕75号)规定,非现金结算包括()结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中指的铁路,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职工有()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携带()进站上车的,比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是收入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的凭证和标志。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方式可分为()。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实施稽查工作前应事先通知被稽查单位,告知其稽查的()和稽查组成员,以及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工作记录应由被稽查单位()签认,拒绝签认的应当注明。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用于行包装卸的三轮车、手推车、平板车等人力车,应具备()功能。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行包装卸设备的定期保养包括()。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在通过平过道时,应严格执行()”制度。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列车开车前,()和设备均应当撤至站台安全线以内。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装卸作业时应当按照包装指示标志作业,做到稳拿轻放,严禁()踩货物。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新购设备原则上采用电瓶牵引车,车辆需()。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司机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牵引车操作工作。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在进出(上下)库门、()等视线不良地段或繁忙地带时,要减速鸣笛或停车避让。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作业行包车辆在站台停放时,应停放在安全线内与()。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装卸行包应在车停开始、车动停止,严禁()等现象发生。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属于爆炸物品类物品的有()。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属于枪支、子弹类物品的有()。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的有()。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零星假管理制度,明确零星假( )权限和( )手续。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事故资料、健康档案、“三新”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资料应( )保存;其他管理台账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 )年。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劳动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从业人员伤亡和职业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指容易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关键( )、关键( )和关键()环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 伤亡事故管理中规定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内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客运作业人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上道作业禁止穿着()等易滑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电气化区段有关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绝缘防护用品(具)。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严禁扒乘()(行包装卸人员按规定执行),以车代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0〕159号)规定,顺线路或横越线路行走时,应注意左右来往()。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车递公文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根据铁路行业的特殊性质,()可比照车递公文办理。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物品严禁通过车递公文渠道运送。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一次性发送文件()的车递物品,应按包裹办理。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对信件及车递物品,单位收发部门在收寄时应当场核实()、重量及书写是否规范。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以下条件符合中转运输原则的有():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应优先装运。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重点保价行包是指()。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有()。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动车组列车乘务组由()组成。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旅客列车乘务组由()组成。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高铁线路列车按运输性质可分为()。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线路列车按运输性质可分为()、路用列车。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规定,普速车站按业务性质分为营业站、非营业站,营业站分为()。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是无法交付行包。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对过失责任行包损失要严格按照“()”的原则,认真组织分析,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铁路行包损失处理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运输途中行包发生短少时,要编制行包记录,注明()。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在查明行包损失情况和原因的基础上,首先应按()划清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责任。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等情况就地处理时,经与客户协商同意,可由发现站营业部受理,并通知发、到站及营业部。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是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是规定,行包损失责任分为()。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是规定,列车到达终到站后,(),发生损失时,列终到站责任。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是规定,违反办理限制、()等办理差错造成的行包损失,列责任单位责任。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列车运行途中,发现无货签行包,列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无法判明到站的交列车终到站处理。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列车行李员应正确统计行包装载件数、重量,填制行包装卸交接证、列车行包运输密度表,维护列车正点运行。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在运输途中实行巡视看管(喂养)制度。
《关于规范电子客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的通知》(客管〔2020〕51号通话记录)规定,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时,行包工作人员应引导旅客先换取行程信息提示再办理托运业务。
《关于规范电子客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的通知》(客管〔2020〕51号通话记录)规定,办理行李托运业务后在报销凭证上加盖印章。
《关于规范电子客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的通知》(客管〔2020〕51号通话记录)规定,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电子客票改签时,应确认收回报销凭证是否加盖行李托运印章。
《关于规范电子客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的通知》(客管〔2020〕51号通话记录)规定,原电子客票已办理行李托运的,改签后应重新为旅客换取行程信息提示,并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关于规范电子客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业务的通知》(客管〔2020〕51号通话记录)规定,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时,如收回的报销凭证加盖行李托运印章,应告知旅客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关于客运运价里程计算接算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运电〔2004〕64号)规定,包裹运价里程应按接算站接算。
《关于客运运价里程计算接算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运电〔2004〕64号)规定,旅客列车折返(含环线)运行,同一车站同程两次停靠并均办理旅客乘降业务的,运价里程按该站终到旅客计算到第二次停靠计算。
《关于客运运价里程计算接算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运电〔2004〕64号)规定,旅客列车折返(含环线)运行,折返运行区段不是折返区间的,通过旅客的票价和行李运价里程包括折返里程。
《关于客运运价里程计算接算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运电〔2004〕64号)规定,客列车运行跨及两线时,列车不经由连接两线接算站的,该列车旅客票价和行李的运价里程,在两线连接点车站接算。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客车车门因设备原因导致的,经客运、车辆部门确认后,不列入红线。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的人员,至少半年内不得从事本岗位或其他涉及旅客安全的关键岗位,同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同时又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的,按从重原则处理,可重复考核。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客运站段及快运分公司不得自行增加本单位客运安全红线内容。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客车车门因设备原因导致的,经车辆部门确认后,不列入红线。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离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对容易滑倒的通道及场所除做好防滑措施外,应设置安全标志。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登高作业人员可以穿着鞋底坚硬、易滑的鞋子》。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防寒过冬前期,要对室外在用的暖气管、输油管、水管和气管等进行防冻处置,防止冻裂。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在有人看护的前提下可以在取暖设备上烘烤衣物。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停放露天的机动车辆,应尽可能停在避风处,夜间不运行的要将水箱水排净。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对首次越冬的新从业人员要进行一次防寒过冬专题教育与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各车站上水作业人员要及时关紧阀门,防止作业通道积水结冰。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露天使用的移动扶梯、金属踏梯、机械设备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固定扶梯和调机踏板等,要用草绳(垫)及麻袋片进行捆扎。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可以使用电炉取暖及烧煮食物。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室内作业场所,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冬季劳动护肤用品须在防寒过冬期前发放到位。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暑期可以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防暑降温饮料费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20号)规定,防暑降温用品单位可以自行购买。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入暑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其进站乘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集团公司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货(2019)94号)规定,保价行包、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车站应编制证明划分损失责任的记录交给客户,同时,告知客户索赔流程、时限及需要准备的证明文件。
《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货(2019)94号)规定,受理行包、货物保价运输时,应审查运输单据中有关保价运输内容的填记情况,正确核收保价费。
《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货(2019)94号)规定,保价行包、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承运人应对行包、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办法》(铁总货(2019)94号)规定,沿途各中转站对带有重点保价标识的行包应及时中转,在站中转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凡是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的,车站均应在发现损失次日内按批(车) 编制客运记录。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无法交付货物包括收货人拒领,且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8〕182号)规定,植物枯死不属于货物损失。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制定。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行李计费径路办理。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一批行李、包裹部分逾期时,按逾期部分的运费比例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旅客托运的行李在50kg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kg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kg),对超过部分按四类包裹计算。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国家铁路的行李、包裹运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每张行李、包裹票的起码运费为1元。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行李保价费按声明价格的0.5%计算。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规定,行李、包裹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运费的20%。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劳动安全培训能力项目编码分为A、B、C、D四类。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心理卫生健康基本知识属于培训科目“职业健康”的培训内容之一。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培训科目“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刑法、劳动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安全标志、安全色,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保价行包、货物发生全批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托运人托运行包、货物时均可选择保价运输。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行包、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声明的价格为准,托运人对行包、货物声明价格的真实性负责。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保价运输应以全批行包、货物的实际价格办理,可以只保其中一部分。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理行包、货物保价运输时,如对保价金额有异议,可要求托运人提交证明价格的有关依据。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行包、货物的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计算。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总货(2019)93号)规定,托运人在承运后发送前取消托运或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造成的取消托运,保价费全部退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60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承运行李应要求旅客出具车票,市郊定期客票不能托运行李,铁路乘车证不能免费托运行李。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行李、包裹事故案卷一案一卷。协议赔偿案卷保存4年,诉讼案卷保存3年。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托运金银珠宝、珍贵文物、货币、证券、枪支时,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托运动、植物时应有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
《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总货〔2018〕180号)规定,鲜活货物分为水产品和活动物两大类。
《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总货〔2018〕180号)规定,运输动物产品应提供检疫证明。
《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总货〔2018〕180号)规定,易腐货物运抵到站,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时,到站应自发出领货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领货通知时,为卸车完了的次日)或收货人拒绝领取之日起,3日内及时通知发站和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车站工作人员要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车站工作人员要查明火灾、爆炸原因,以利侦查破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车站工作人员应迅速切断车站的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客运值班员接到行李车压簧或偏载的通知后,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干部报告,影响旅客列车正点运行的还应向集团公司客运调度报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车辆跌落股道或在平交道熄火的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报告,车站值班员应及时扣停相关列车,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必要时封锁股道,同时向车站值班干部报告。如情况紧急,现场作业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先行拦停列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服务旅客过程中,客运服务人员应做到笑礼相迎,保持职业形象,举止端庄得体,眼神真诚互动,给旅客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同步运用服务标准话术,实现服务品质的全方位传递。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客运服务人员与旅客沟通交流严格执行“全面服务,重点照顾”的基本原则,做到“无需求无干扰,有需求有服务”,既要保证基本服务质量,又要不断提升重点旅客服务和专项服务品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售票服务、站车商务服务、旅行管家服务、贵宾室服务、服务台服务等与旅客一对一接触频繁的岗位以及其他岗位作业过程中与旅客交流时,要努力做到技术地开展对话,给旅客带来暖心服务体验。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作业过程中发现表情、行为异常或者有服务需求端倪的旅客,要主动关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遇旅客主动交流时,要从旅客身上获取信息,开启恰当的话题。话题必须是开放性话题,并根据旅客反馈进行有效的回应,建立有效的情感联接,传递暖心关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与旅客交流时,需认真聆听旅客的诉求,展示对旅客的尊重并掌握旅客需求重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与旅客交流时,要采取同理语调,了解旅客影响情绪的因素,努力展示同理心,展现本人想尽力帮助旅客的意愿,构建良好的关系。做到以同理语调和声音先关心旅客情绪,尝试说出旅客情绪代表了解其心情感受,确认影响旅客情绪的原因,努力协调解决。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重视旅客的每一个需求,站在旅客的角度解决问题,让旅客感受到本人尽力解决的态度、诚意和决心。如旅客诉求无法满足,不一味地找理由或推卸责任,尽可能提供其他服务或替代方案,但不得随意承诺不确定的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旅客出现误操作时,保持友好语气,不得以苛责用语指责旅客;调解旅客之间纠纷必须采取中立立场,体谅旅客感受,避免评论对错;遇旅客非理性表达不满,要采取柔和语气避免激化矛盾。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根据旅客需求,必要时提供更多的贴心服务,服务于旅客开口前,创造惊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在国铁集团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包裹运价、客运杂费的浮动方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铁路客运价格效益评价应全面、客观,统筹处理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直接与间接等效益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评价价格策略及方案的执行效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铁路客运价格监督检查应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规范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上铁客〔2020〕99 号)规定,铁路客运价格包括旅客票价、行李运价、包裹运价(含高铁快运站到站运价,下同)、客运杂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专用线是指由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无人领取的货物由铁路运输企业变卖后,无法退还,自变卖之日起180日内托运人又未领回的,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只能通过调解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铁路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证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职工与其他人员勾结犯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酌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对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运输途中逃逸、死亡,托运人签字同意责任自负的,可以办理运输。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小件包裹到达香港目的站后,收货人应在次日内领取。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托运人及收货人需为其托运的小件包裹向海关部门办理报关手续。
《内地与香港直通旅客列车小件包裹运输办法》(铁国际〔2005〕139号)规定,小件包裹可依据托运提出的申请随时办理取消托运。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人员每月深入站、车执行稽查任务的时间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财〔2020〕102号)规定,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为二人。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铁财〔2020〕102号), 收入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当向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出示稽查证。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铁财〔2020〕102号), 收入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当向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干部职工,参与现场作业时不得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干部职工,任何时候不得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干部职工,参与现场作业确需要佩戴时应选择别针式铭牌徽章。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干部职工,参与现场作业时不得佩戴各类别针式铭牌徽章。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干部职工,参与现场作业确需要佩戴时应选择磁吸式铭牌徽章。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客运、货运等专业直接服务旅客、货主的窗口岗位党员干部职工,应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
国铁集团关于现场作业禁止佩戴各类磁吸式铭牌徽章的通知(铁安监电〔2020〕77号)规定,客运、货运等专业直接服务旅客、货主的窗口岗位的干部职工,应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在坡道停留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应拉紧手刹、锁闭驾驶室。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在通过平过道时,应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进入站台的拖车、手推车、板车等装卸机具不得影响旅客乘降,不得堵塞通道。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站停时间2分钟的车站可装卸行包。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车站应按照行包运输组织原则,根据待卸行包件数、重量以及本站和卸车站站停时间合理安排装车件数。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平板拖车须满足站台作业条件和连续作业的需要,满足驻车机械式制动要求。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从事行包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业务和安全知识考试,无需持证。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司机双眼矫正视力均在 5.0 以下,色盲,不得从事牵引车操作工作。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牵引车司机有低血压、高血压、贫血,不得从事牵引车操作工作。
《上海铁路局行包装卸安全技术细则》(上铁客〔2017〕251号)规定,在装卸车作业时严禁以牵引车、叉车代替人力将拖车靠近行李车。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铁路工作人员需进站上车的,无需经过安全检查。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站车单位对查获的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立即采取浸湿处理。
《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 劳动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导、制度保证、硬件投入”的原则.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车递公文均应免费。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人民铁道》报以及《上海铁道》报、《上铁论坛》、《铁财会》等路局局报、局刊,可以按公文办理。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自办发行的内部报纸、期刊可以挂号车递。
《铁路客运列车运送公文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2017〕233号)规定,车递公文挂号专用戳,可以用单位公章或个人名章代替专用戳。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装卸作业应按照保证列车正点、装卸同时的原则进行。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装卸作业时,要做到稳拿轻放,严禁抛、摔货物,拆卸货物堆码时应自上而下,不得底部抽芯导致货物堆码倒塌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行包运输应严格执行行包运输方案,管内行包运输方案总公司负责编制。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行包管理信息系统、货物追踪扫描系统、巡检系统等终端设备,车站、列车使用的由站段负责日常管理、配置和更新。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鲜活包裹可以跨局中转。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无沥水格行李车可以装运使用泡沫保鲜箱、纸箱或编织袋等包装的鲜或冻鱼介类,加冰、加水的蔬菜和鲜花等包裹。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行包运输应严格执行行包运输方案中限装或装运区段限制。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15号)规定,中转运输应优先选择中转次数最少、有始发列车接运的车站中转。
《上海铁路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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