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情形的,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的情形,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情形的,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情形的,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防寒过冬期限为4个月,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寒过冬各项安全措施,凡遇大雨、大雪、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如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应到场把关,并做好安全防护。凡用于取暖的设备,必须要在使用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整修,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及烧煮食物。加强取暖设备(电线路和插座)、危险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作业人员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防止触电、职业中毒窒息。防暑降温期从每年6月15 日开始至10月15 日结束,为期4个月。防暑饮料、药品费按照“集中掌握、现场饮用”的要求统一管理。各单位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从业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防暑药品。部分岗位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费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有室外作业岗位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干两头,歇中间”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保证班前充分休息,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并利用会议室、休息室或通风良好的场所,为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从业人员提供午休条件。根据临床表现,中暑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和多人(3 人及以上)中暑。各种降温、隔热、电气、防雷、防蚊蝇等设备、设施必须在暑期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修,合理添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7℃及以上的天气。从业人员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各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及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横越线路时,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2m以上距离。现场防护员应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根据作业场所地形,应选择瞭望条件较好、位置醒目、不侵限、便于通知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在站内、区间上道作业时,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瞭望;在复线区间,应顺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瞭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作业时耳孔必须外露。在线路两侧电缆槽、排水沟盖板上行走时,要注意避开盖板缺损处、桥梁伸缩缝及锯齿孔和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防止绊倒、坠落伤害。在桥上行走、施工或休息时,身体重心不能依靠桥梁护栏,避免发生高处坠落。铁塔作业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合格,取得高处作业证书后方可上岗。未取得证书人员在做好防护后可以进行登塔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严禁将工具或材料放在杆顶或线担上,材料、工具不准上下抛递,应用绳索绑牢上下吊送。登杆作业前应检查电杆的各部位强度和质量,电杆未回填夯实前不得登杆作业。禁止手持工具、零件、携带电线登杆或在角杆内侧利用拉线上下电杆。杆、塔上有人工作时,在杆、塔下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内不得有人逗留,杆、塔下防护人员应戴安全帽并保持安全距离。搬运、拆装重物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30 kg,做到单一指挥、呼唤应答、同起同落。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为邻近营业线范围(下同),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D四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驻站联络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臆测行车,既要掌握列车运行规律,又要考虑到因各种因素会导致列车不按规律运行。接触网导线断裂触地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NRC-->米 范围内。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作业人员,未经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NRC-->。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检查、养护、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须保持2m 以上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 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并采取安设<--NRC-->(指所有可能来电方向进行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防护措施。电气化铁路区段,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牵引供电设备未采取<--NRC-->、安设接地线等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接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NRC-->,未采取停电、安设接地线等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非专业人员与其接触,保持安全距离,并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所、附近车站或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养护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NRC-->方向喷射或水柱喷溅,站车、整备场等场所保洁不得采用向机车、动车、车辆等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禁止相邻接触网设备未停电的情况下进行站台面、天桥及楼梯冲洗。严禁向<--NRC-->上抛挂绳索等物体,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风筝、树枝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集团公司调度所、附近车站或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各部接地线损坏,回流吸上线与钢轨或扼流变连接脱落时,禁止<--NRC-->与之接触。电气化铁路区段,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搭挂衣物、<--NRC-->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电气化铁路区段房建、通信、信号、电力、给水、信息、照明、广播、防灾、视频、红外、安全监控等各种室外设备<--NRC-->箱体、外壳等均应安装牢固,除专业特殊规定外应可靠接地。电气化铁路区段,光缆引入室(箱)内,应换接室内光缆,并作<--NRC-->,室内、外金属护套及金属加强件应断开彼此绝缘。电气化铁路区段,室内光电缆引入柜(架)、分线盒等应可靠<--NRC-->。在对电气化铁路区段的通信信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或<--NRC-->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发生事故对接触网进行抢修时,在未采取<--NRC-->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2m 的燃着物体,使用<--NRC-->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 以上。各单位在接到新建(改建)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送电日期通告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自<--NRC-->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需遵守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电气化铁路开通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有关人员进行<--NRC-->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电气化区段的新职人员<--NRC-->前要进行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电气化铁路区段的电务电气设备必须有符合要求的<--NRC-->保护,连接牢固,接触良好。电气化铁路区段电缆在切割电缆外皮或打开电缆套管之前,要将电缆(不含全塑电缆)外皮两端连通并<--NRC-->,在作业地点铺设干燥的橡皮绝缘垫或作业人员穿高压绝缘靴进行。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NRC-->米 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NRC-->米以上的距离。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NRC-->米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为防止车辆伤害,严禁钻<--NRC-->,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为防止<--NRC-->,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棚车顶上坐卧、站立和行走。为防止高处坠落,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NRC-->,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登高扫、抹、擦、吊、架设、堆物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为防止高处坠落,禁止在<--NRC-->及以上大风时进行登高作业。为防止<--NRC-->,维修电器设备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为防止触电伤害,电器设备、线路必须保完好,禁止使用未装<--NRC-->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设备。为防止起重伤害,起重作业人员必须<--NRC-->操作,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和行走,应按规定操作。为防止物体打击,列车通过时,必须<--NRC-->列车避车,防止落物击伤。为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储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NRC-->进行。为防止中毒、窒息,使用<--NRC-->物品的场所,作业前必须采取通风、吸尘、净化、隔离等措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上海铁路局上道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所称上道,是指作业人员(含携带的作业机械、作业工具)进入营业线铁路<--NRC-->。《上海铁路局上道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所称检查,是指仅携带检查工具、检测仪器的人员对行车等设备设施进行的检查、<--NRC-->作业。《上海铁路局上道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所称<--NRC-->,是指携带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以下称机工具)的人员,上道进行施工、维修、养护、检查(含机车车辆乘务员两线间下车检查处理)作业的统称。相关单位要严格把控上道作业防护人员的任职条件、<--NRC-->。防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眼疾、耳疾、心血管疾病。《上海铁路局上道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防护人员必须有明显的<--NRC-->标识。铁路封闭区段作业通道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设备管理单位必须确保通道门设备设施完好。作业过程中,通道门应处于<--NRC-->状态,否则必须安排专人看守。 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联系中断或联系困难时,严禁<--NRC-->,必须待联络恢复,得到现场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准办理销记。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NRC-->的统一指挥。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应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维修)进度及施工机械的作业情况。上道前或跨越线路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的规定,严禁作业人员随意穿越线路。严禁在道心内、轨枕上或其他侵入铁路建筑限界范围内以及<--NRC-->时接打手机。按“师带徒”管理的新职、转岗、晋升人员上道进行实作技能培训及相关作业时,必须在<--NRC-->的监督下方可作业。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NRC-->的方针。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寒过冬各项安全措施,凡遇大雨、大雪、大雾及<--NRC-->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如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应到场把关,并做好安全防护。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冬季保健措施,正确使用<--NRC-->的劳动防护用品。凡用于取暖的设备,必须要在使用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整修,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严禁使用<--NRC-->取暖及烧煮食物。"《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规定,设备故障分为责任故障和非责任故障。设备故障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NRC-->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规定,设备故障发生单位隐瞒或查不清原因的,定该单位责任;协同隐瞒的单位追究<--NRC-->。"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定为<--NRC-->。""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造成2人死亡,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定为<--NRC-->。"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定一般<--NRC-->事故。杆、塔上有人工作时,在杆、塔下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内不得有人逗留,杆、塔下防护人员应戴安全帽并保持<--NRC-->。中暑分为<--NRC-->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和多人(3 人及以上)中暑。各种降温、隔热、电气、防雷、防蚊蝇等设备、设施必须在<--NRC-->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修,合理添置。冬季<--NRC-->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作业时耳孔必须外露。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带好<--NRC-->,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天窗”或封锁时间以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高速铁路封闭设施、桥面或<--NRC-->范围内(高架桥下封闭范围、“天窗”或封锁时间以外铁路总公司和路局有特别规定可上道进行的作业项目除外)。发生火灾的要素<--NRC-->、氧化剂、引火源。消防工作贯彻<--NRC-->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上海铁路局上道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所称上道作业的定义是什么?"简述“三不动”电务基本安全制度。""简述“ 三不离”电务基本安全制度。
"简述“三不放过”电务基本安全制度。简述劳动安全“八防”内容?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对设备故障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对事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对事故等级是怎么规定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对一般事故是怎么分类的?《消防法》明确,消防工作贯彻怎么样的的方针?火灾燃烧的三要素是什么?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常见的引火源主要有哪些?消防安全“四懂”的内容是什么?消防安全“四会”的内容是什么?燃烧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一般分为哪四种类型?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哪五类?什么是高处作业?处理通信设备障碍处理要做到哪“五清”?《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层级( )和主要工作流程。《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开展()标准化岗位建设,把“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落到实处。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加强()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安全风险管控是指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等防范和消除风险的科学管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通过()和关键时期排查等方式,利用分析法将隐形影响安全生产的管理缺陷、技术缺陷、设备缺陷等因素排查出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整治单位、整治责任人、整治完成时间、整治资金来源、整治措施及标准,是超前防范事故、控制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排查、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排查等方式,利用分析法将隐形影响安全生产的()等因素排查出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整治单位、整治责任人、整治完成时间、整治资金来源、整治措施及标准,是超前防范事故、控制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环节。通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和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等基本安全制度。《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作业人员,是指进入铁路两侧封闭设施(非封闭区段为进入路肩或桥梁、隧道范围内)、()参与作业的所有从业人员。上道作业,是指携带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以下称机工具)的人员,上道进行()作业的统称。《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级干部应按规定参加现场()。《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计划管理的规定,需利用天窗时段安排点外作业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点内作业计划()流程管理,并严格执行点内维修作业的登销记规定同时落实点内作业相关的安全卡控措施。《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普速铁路作业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布管内各站场(区间)固定行走路线图,明确上道/线作业固定行走路线、通道门、等待区和()等。《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速铁路作业规定,所有影响高速铁路行车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等作业,都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凡高速铁路上道使用的()等需粘贴反光标志,实行编号管理。《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速铁路作业规定,撤出防护栅栏或封闭设施前,由作业(小组)()清点工机具、仪器仪表、照明灯具、通信工具等,确认无遗漏,并做好记录。《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速铁路作业规定,作业结束后开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确认()、通信工具及材料全部撤出封闭设施以外、作业车辆返回指定停车地点后,方可通知驻所(站)联络员作业销记。遇现场作业组较多时,应增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等特殊地段作业,须按规定增设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须掌握()和安全卡控措施等,与作业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和作业人员互试通信工具是否良好。必须在雷雨天气巡视检查设备时,作业人员应远离()及其引接线,防止电击或触电伤害。驻站(调度所)防护的规定,驻站联络员应随时确认控制台显示,实时掌握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动态,执行()和确认现场防护员姓名、确认现场防护员听清、确认现场作业人员机具下道的“三确认”制度。野外作业中遇有雷雨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躲避。《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道/线作业中规定,作业人员不准在非封锁线路道心、轨枕头上行走(有明确规定需要在道心内行走的作业项目除外);不准脚踏( )等;严禁在钢轨上、枕木、道心坐卧或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测监控,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变化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全面分析和评估,强化相关控制措施。对有规律性的变化,应及时总结固化为日常工作标准和作业标准并常态管理。《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是指应急处理突发设备故障和影响安全的紧急抢修作业,按规定程序申请的临时作业时段。《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上道作业基本要求规定,各类上道维修以及高速铁路各类作业按照“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必须全部纳入施工计划或维修天窗计划内实施,不得安排点外上道作业。遇重点设备检查可按“()”申报批准流程,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联系要点。普速铁路点外作业项目规定,施工区段线路允许速度 ()km/h 及以上时,严禁利用特快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以及其他运行速度 ()km/h 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上道作业。《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计划管理的规定,隐患查找需要提报“临时要点”上道的作业,执行车间报、()审、领导批的制度。《上海通信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速铁路机房作业的规定,进入高速铁路各类通信机房、中继站、基站和直放站等室内作业原则上应纳入天窗时间进行,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室内设备()除外。《上海通信段